2012年2月4日星期六

寄信請付足郵資----後記

昨天終於去了郵政局為我那封信贖身          


交了$2.80贖金後, 郵務員就把信找出來交给我......


什麼???  原來是 寄給我的特別場戲票, 而且那場唯一的特別場是在前天2/2舉行 



原來$2.80是包含$1.40郵費及$1.40罰金, 今次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     




原來有欠資證明的郵票, 第一次見   




原本我真係好想睇這戲, 現在只好自己付錢入場睇吧

沒有留言:

發佈留言